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13〕19号)和《北京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9号),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 食品药品监管局是负责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的职责、市药监局的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卫生局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机构名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网址:www.bjfda.gov.cn
办公电话:
工作时间:010-83979401 传真:010-83560780
非工作时间:010-83979400 传真:010-83979499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邮政编码: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