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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调整《北京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编纂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7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京食药监办〔2017〕59号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北京志·药品监督管理志》

编纂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各区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北京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编纂历时较长,编纂委员会成员和编纂人员变化较大。为加强对《北京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志〉分志编委会职责规定(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经2017年12月25日市局第47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北京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编纂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机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纂委员会

主 任:丛骆骆

副主任:刘卫东 黄晓文 王福义 梁 洪 唐云华

陈福刚 张殿祥 刘忠兴 郎志强 姚胜林

委 员:(姓氏笔画排序)

于军三 王华忠 王厚廷 卢 民 付 琳

冯 源 冯德利 边 明 刘东红 刘立新

刘国斌 闫学会 纪 晔 马 宁 李 宁

李 江 李 君 李 健 李云鸿 李红杰

李春玉 李斐然 杨文良 张 岩 张卫民

张桂敏 张爱华 陆 莹 陈淑兰 林 松

季文胜 金跃文 周小丰 周立新 屈浩鹏

孟 辉 孟德胜 赵玉杰 郝同战 胡美芳

段志永 秦良伟 贾天忠 顾 群 高炳仰

唐庆军 唐来发 曹长安 盛东生 梁 叶

韩 丽 韩 淼 程 杰 焦立公 薛 玲

编纂委员会对《北京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编纂质量、工作进度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在前期审定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志书编纂篇目和组织指导初审工作的基础上,选定志书主编,听取编委会办公室及主编工作汇报,为修志工作提供人、财、物保证,对志书编纂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组织指导志稿的复审和对报送终审作出决定,组织指导修志队伍建设、理论研究和读志用志。

二、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殿祥

副主任:刘国斌

主 编:杨生玉

成 员:陈高峰 贾桂兰 李

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编纂委员会有关修志工作决定,按照市地方志办指导意见,实行主编负责制,具体组织实施《北京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的复审、终审工作,完成志书编纂出版、资料整理报送和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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