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6年10月17日之前,通过传真(83979625)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意见,邮箱:spsc@bjfda.gov.cn 。
附件1: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附件2: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核查人员管理规范
附件3:《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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