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37期) |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豆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24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豆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07批次,合格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5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43批次,全部合格。
标称河北荣达畜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久益爱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腿,不合格项目为水分,经检测实测值为78.4 g/100g,标准值规定为77 g/100g。初检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