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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立即停止经营使用相关问题产品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各药品经营企业、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红花注射液和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喜炎平注射液质量问题的通告(2017年第153号)》要求,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现在全市范围对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红花注射液和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喜炎平注射液问题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药品经营企业、各级医疗机构立即停止经营使用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红花注射液(涉事批号20170404),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喜炎平注射液(涉事批号:2017041303、2017042303、2017061003)。

  二、对正在经营使用及库存的涉事产品进行封存登记,配合相关企业依法进行召回。

  三、对上述两家企业涉事品种的相关批次产品加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四、各药品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应当将产品封存及监测情况于2017年9月28日前向我局指定邮箱yxsck65777980@126.com和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201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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