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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总局关于14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13日

辖区各药品经营企业、各药品使用单位:

  现将《总局关于14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遵照执行,积极配合召回。

  特此通知。

  附件:

  总局关于14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pdf》(2017年第17号)

  

  

  

  

  2017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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