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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自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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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自学的通知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组织辖区内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员开展自学。

  主要学习内容如下:

  1、登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bjda.gov.cn)网站,进入食药安全-技术规范内下载相关管理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管理制度》、《北京市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补充报告制度》等进行学习;

  2、登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bjda.gov.cn)网站,进入食药安全-培训资料内下载相关培训资料并进行学习。

  要求不良反应监测员依据学习内容,对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进行全院培训;我局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对学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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