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等三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滴眼剂产品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26日 |
关于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安徽艾珂尔制药 有限公司等三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 所有滴眼剂产品的通知 辖区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等三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滴眼剂产品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6〕19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等三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滴眼剂产品,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相关药品的召回工作。同时将召回情况及时报送我局指定电子邮箱。召回情况内容应明确企业经营、使用的具体品种以及召回的具体品种、批次、数量等。不经营、使用上述品种的企业无需报送。 药品经营企业上报联系科室:药械市场监管科,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65777980,邮箱:yxsck65777980@126.com; 药品使用单位上报联系科室:药品监管科,联系人:敖洁,联系电话:65777990,邮箱:cyyjajk@126.com。 附件:《 关于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等三家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滴眼剂产品的通告.docx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通告2016年第121号)复印件 365体育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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