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市局药械市场监管处转发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查标示为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宫牛黄丸等药品的函》(吉食药监函【2016】105号)的要求,请各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对标示为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宫牛黄丸、大活络丸采取下架、暂停销售的措施,并配合生产企业召回。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