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违法生产胸腺肽药品等通告》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8日 |
辖区各药品经营企业: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违法生产胸腺肽药品的通告》(2016年第66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贵州寿仙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香榆胃舒合剂等药品的通告》(2016年第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遵照执行,暂停销售并配合召回。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违法生产胸腺肽药品的通告》(2016年第66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贵州寿仙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香榆胃舒合剂等药品的通告》(2016年第67号)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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